洲头咀停车充电综合服务站项目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6-440100-44-03-005316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招标需要,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现对洲头咀停车充电综合服务站项目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洲头咀停车充电综合服务站项目配电工程
项目代码:2016-440100-44-03-005316
二、招标单位: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061982
招标代理单位:阿根廷vs沙特阿拉伯
联系人:邓工、余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8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室
监督电话:020-8306199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厚德路洲头咀地块(洲头咀码头东北侧)。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采用交流单回路10kV电源供电,高低压新装容量为2000kV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由大基头F18供电,将原洲头咀开关房至广州市中心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箱变电缆01头调整至房内G12备用R柜,由房内G06柜新敷设电缆至新建箱式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敷设电缆至新建箱式变(1×2000kVA),新建箱式高压室及箱式变压器1×2000kVA,新建高压进线、计量、出线柜共3台,新建低压配电柜6台及配套电缆新敷等内容。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2.1招标内容及工程建设规模:
高压新装工程的10kV及以下电力工程的电气和土建工程(含通永电后半年的维保服务)以及低压配电工程的电气和土建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合同、维保合同),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供电方式:交流单回路10kV电源供电,由大基头F18供电,将原洲头咀开关房至广州市中心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箱变电缆01头调整至房内G12备用R柜,由房内G06柜新敷设电缆至新建箱式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敷设电缆至新建箱式变(1×2000kVA)
(2)配电房设置:新建箱式高压室1间,新建箱式变压器1台。
(3)变压器配置:新装箱式变压器1×2000kVA。
(4)计量及计价方式:采用高供高计。新装高压计量表1套(CT变比:150/5、0.2S)。属于大工业用电类别,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免收基本电费)
(5)功率因数考核标准:0.85以上。
(6)承包人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项目高压新装电力工程及低压配电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供应、室外电缆井、电缆管廊及相关土石方开挖、外运,电房门窗、电缆沟、照明、通风、防雷接地等工程施工、安装、送电、配合相关专业的施工、系统调试、电气试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和技术人员培训及保修等工作),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审报验工作、质监、检验检测机构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7)在本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质监、专项检测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备案、试验和联合试运转、停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确保本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办理用电的相关手续等,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送电连续正常运行72小时后移交。
(9)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竣工资料整理移交。
工期:计划2023年4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场,20个日历天内完成高压电力工程土建施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可相应延长工期),供电局中间验收完成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通永电及低压配电工程。
3.最高投标限价:2,312,878.31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3 月 14 日至2023 年 4 月 4 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盖章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10 时 00 分。
4.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10 时 00 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阿根廷vs沙特阿拉伯)购买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或电气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阿根廷vs沙特阿拉伯网站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监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06198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16栋4楼
十五、本公告在阿根廷vs沙特阿拉伯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阿根廷vs沙特阿拉伯网站发布。
十六、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标单位: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阿根廷vs沙特阿拉伯
日期: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